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2-06-28 09:23:06      浏览次数:

  学生发展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行政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开展思政主题教育活动、 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入学教育、日常教育、毕业教育、安全稳定、宿舍检查、校风学风建设、评优表彰、违纪处理、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等工作。

  三、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预防、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职业规划、就业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双选、签约安置、报到、就业补贴、毕业生跟踪、校友会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书院管理工作,探索和构建书院制管理模式;负责学生在公寓内思想政治、行为的教育和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检查工作。

  七、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培训、管理、考核和评优工作。

  八、负责学生管理手段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学生工作现代化水平。

  九、协助武装部工作,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军训等工作。

  十、会同教务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国防教育课程的教学组织和实施。

  十一、负责大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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