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2019 14:45:13 浏览数:0
有关高等学校相关部门:
为推进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定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举办第三届山东省“福思特杯”大学生会计税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面向全省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在校财会、税务专业学生。
二、竞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19 年 11 月 10 日
2.比赛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
三、竞赛项目
竞赛分本科组、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别进行,每个组别设 2个常规赛项。各高校限报一支由 5 名队员组成的参赛队伍,参加两个组别全部常规赛项的为一支完整赛队,不得跨校组队。各组别竞赛项目如下:
1.会计分岗技能赛项(团体项目)。本科组、高职高专组按组别单独组队,不能混合组队。同时,参与税收实务技能竞赛的选手不参与会计分岗技能竞赛。会计分岗技能竞赛规程见附件1。会计分岗技能竞赛项目每队参赛选手 4 名(1 名出纳、2 名会计、1 名主管)、指导教师 1 名,组建成财务工作组,队员岗位于赛前由系统随机分配。财务工作组根据提供的一整套工业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完整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工处理。内容包括建账、原始凭证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编制与审核;账簿登记;对账与结账;财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编制等。统一使用福思特会计分岗位竞赛平台作为工具。
2.税收实务技能赛项(个人项目)。税收实务技能竞赛为个人赛,各参赛队仅限 1 名选手参加,需指定指导教师 1 名。竞赛组委会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税种,每个税种模拟一家企业的经济业务资料,执行现行的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使用福思特税收实务竞赛平台作为工具,参赛选手完成相应税种的税务处理。经济业务资料主要以原始凭证形式出现。税收实务技能竞赛规程见附件 2。
四、赛事奖励
各参赛队比赛总成绩为会计分岗技能竞赛和税收实务技能竞赛得分之和。比赛名次按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若成绩总分相同,以比赛用时长短排列,用时短的名次在前;若成绩总分与比赛时间均相同,则名次并列。
本次比赛按参赛人数比例设奖,每个赛项设一、二、三等奖, 比例分别为 10
%、20%
、20%,并设学校团体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五、参赛费用
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代表队食宿自理。
六、有关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参赛证)参加比赛, 以备裁判查验。竞赛过程中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开始和停止操作等违反赛场纪律的现象,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
2.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判指挥,遵守规则,尊敬裁判,保持良好的赛风。遇有争议问题,应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比赛开始后,参赛选手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的禁止进入赛场,比赛 30 分钟内选手不得交卷。竞赛软件会自动提示倒计时,到时强制交卷。
3.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项目操作要求,原则上竞赛中途不得离开赛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赛场的,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离场,但比赛时间连续计算。
4.参赛选手可自行携带计算器和笔进入赛场,但参考资料、通讯设备、存储设备、电子工具等非竞赛必须设备,不得带入赛场。竞赛组委为竞赛队员提供空白草稿纸,草稿纸赛后不能带出竞赛现场。
七、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应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 3),并于 2019年 10 月 25 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赵俊波
联系电话:18827067115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9 年 10 月 11日